• 期刊首页
  • 关于本院
  • 期刊导读
  • 投稿须知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期刊介绍
关于本院
期刊导读
投稿须知
邮箱投稿
在线投稿

院内新闻

  • 我院与铁岭市签署农业科技合作框架协议
  • 副院长史书强带队参加2019年全国新农民新技...
  • 我院科技特派工作获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等...
  • 辽阳市与我院联合召开科技共建产业科技小院...
  • 我院经作所承办辽宁省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会

通知公告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关于招收...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提名2019年度省科技奖励项...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关于2016-2018年度全国农...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拟推荐2018-2019年度中华...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关于招收2019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2019-10-23 11:47:00

院属各单位: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3年12月26日设站,设站以来共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8人,目前已出站博士后26人。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条件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不到36岁生日)。

(1)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经工作站单位同意可以进站。

(2)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位证书的,可先凭答辩决议书或者同意授予学位意见进站(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进站6个月仍未获得学位证书,应办理退站 。

(3)国外学历学位需进行认证,国内学位需在学信网核查。

(4)对于获得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经设站单位同意可以进站。申请从事二站及以上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5)严格控制招收超龄、在职和与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单位、同一级学科的博士后人员比例。在职博士后人员应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不能是本单位职工,且须从原单位脱产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分别提交

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队同意被招收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二、博士后资助经费情况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生活补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资助资金,其他科研经费由我院博士后科研项目所在单位课题组提供。 

三、招收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方向、条件和愿望按照招收通知规定的申请时间提出进站申请。

(二)合作导师考核

合作导师对申请进站博士后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查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工作能力等,择优确定拟进站人员,并报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站审核

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站博士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交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组织申请进站博士后完成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申请,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四、招收安排

(一)网上报名

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审核的博士后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11月5日。

 (二)提交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请以中国博士后网站为准,提交的材料除打印部分外,均需用黑色笔填写,并按要求贴上近期免冠照片,由单位或组织部门填写意见的部分要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正反双面打印或复印。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人事教育部 沈阳市东陵路84号
  联 系 人:焦银珠    

联系电话:024-31023306

E-mail:nkyrenshi@126.com
  办  公QQ:12657377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9年10月16日

上一篇:辽宁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Copyright@1996-2007 辽宁省农科院 版权所有  辽ICP备06000202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  邮编:110161